第四十六章 本将军还没这样伺候过人!
朝歌猛然瞪大了眼睛,扯着流血的嗓子喊道:“小暮!”
一块石头滚落,砸在了暮歌的腿上,上面是堆着残垣断木。
“阿朝,别回头了,你和将军快走!”
暮歌用尽了全身的力气,也没能把腿从石块下面拔出来,又随着松动的沙石往下落去。
他伸着血迹斑斑的手想往上爬,再看一眼朝歌的样子,却是没了力气,手也慢慢松开了。
这下面,全都被挖空了,塌下去,就铁定没命了。
头顶上的光逐渐消失,只留下一片黑暗。
以后,有将军保护朝歌,他再也不用担心了。
丧失意识之前的最后一刻,暮歌还在想,可惜了,没能和阿朝一起去长安。
总听阿朝说,长安很美,是整个祁国最美的地方,那里彻夜灯火长明。
要是有下辈子,他也想去长安看看。
他讨厌欢云楼,却喜欢欢云楼给他的名字。
朝歌,暮歌。
如果朝歌是光,他便愿意做朝歌脚下的影子。
朝朝暮暮,长长久久。
“将军,你快救救他……”
朝歌还没说完,就被人从后颈劈晕了,失去了意识。
晕过去之前,朝歌还在想,暮歌今年才十三岁,他还没找到自己失散的家人……
就算是自己死了,也不能让暮歌去送死。
他已经被家人抛弃了,可暮歌是和家人走散的,总有一天还会再碰到的。
顾知礼在这里完全塌陷的最后一刻,抱着朝歌逃了出来。
他不是不愿意救人,是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力气了。
回头,便是三个人一起死。
再次醒来的时候,朝歌躺在宽敞的马车上。
这马车极为奢侈豪华,装饰雕刻都极为考究,里面放置着一张软榻,中间还摆着桌案,上头是一些时令水果。
“醒了?”
顾知礼坐在旁边,一只手吊着,用左手喝着茶。
他换上了寻常公子哥的打扮,却改不了军中的习惯,端坐在那里。
马车走得很慢很慢,而且轮子都用西洋进贡的软胶包了起来,颠簸得不是很厉害,茶壶里的水只是轻轻晃着。
“这是哪里?”
朝歌一张口,就觉得嗓子里疼得厉害,像撕裂了一样。
说话的声音也十分沙哑粗粝,艰涩难听。
“你不是想去长安么?”
顾知礼倒了一杯茶水递过去,这还是他头一次主动伺候别人。
这小东西足足睡了好几天,要不是徐太医说他没事,他都要怀疑这是晕死过去了。
听到回答,朝歌挣扎着爬起来,掀开帘子朝外面看去——
长长的马车队伍,两边都是穿着盔甲的士兵,后面押送着一个装着犯人的笼子。
笼子有一人多高,里面的华殷狼狈极了,那身一尘不染的红衣也破破烂烂,手上和脚上都带着沉重的锁链。
“小暮呢,小暮他在哪里?”
朝歌扯着嘶哑的嗓子焦急地问道,都快哭出来了。
他不能一个人来长安,他说过要带着暮歌一起的。
“你就这么在意他?”
顾知礼把手中的茶杯重重地放在了桌子上,里面的水溅了一桌子。
一醒过来就问那个什么暮歌,他怎么不问问自己有没有受伤?
是谁拼死从那个地方把他救出来,又是谁替他费心讨回公道?
他就不该对这小东西这么好,喂不熟的白眼狼。
“暮歌他和我亲弟弟一样,我有什么都会给他留着,他也对我很好。将军,求求你让我回去找他吧!”
朝歌从床榻上扑下来,穿着薄薄的里衣,跪在冰冷的地板上。
他知道,暮歌有可能……已经不在了,可是,他至少要回去安顿一下暮歌的尸首,不能让他在九泉之下的魂魄无家可归。
冷冽的风从窗子灌进来,外面的树木已经凋零。
“你知道已经过去多久了吗?距我们离开金陵,已经半个月了。你现在回去,怕是连尸体都找不到了。”
顾知礼掀开帘子,想让朝歌看清楚,初冬的天,都冷得快下雪了。
他们走得慢,主要是徐太医说了,朝歌的伤要多休息,这些天一直给他灌些参汤吊着。
对外,顾小将军就说自己伤的重,就是皇帝催得紧,也要慢慢走。
“朝歌都知道,可是将军,我必须回去。”
朝歌看着外头落下稠密的绵绵冷雨,想着往年入冬了,他和暮歌都是挤在一起睡的。
他们的褥子薄,又不给炭火用,头一年暮歌特别怕冷,缩成小小的一团挨着他,手脚都生了冻疮。
“停车!”
顾知礼面色阴沉,对着前头的车夫说了一声。
他都已经这样说了,居然还想着要回去。
好啊,既然那么想见到那个小子,他就成全他。
“将军?”
朝歌不知所措地看着顾知礼,不敢起来也不敢动作。
“滚下车去。”
顾知礼胸口起伏不定,窝火得难受极了。
他就是见不得朝歌心里头想着别的什么人,尤其是男子。
既然做了自己的人,就该安安分分,把以前的什么东西都忘了去。
早知道这样,他就不会多此一举了。
“这里是山路,可不可以……”
朝歌看着外头,天快黑了,他想问可不可以给他一个火折子。
可是话没说完,就被顾知礼打断了。
“不可以!是你自己要走,怎么,难道还想让本将军护送你回去?还不快滚——”
顾知礼没想到这小东西居然得寸进尺,还敢和他提要求。
他哪里来的勇气?
凭什么自己要送他去见别的男子?
真以为自己救了他,就要什么都听他的吗?
“是。”
朝歌把没说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,他怕再多说,将军就要更生气了。
其实将军已经做得够多了,他没有资格要求将军在那种情况下去救人,更没有资格要求将军现在和他一起回去。
感激地给将军磕了一个头,他就穿着单薄的衣衫从马车上爬了下去,跳到地上差点把脚给扭了。
站在刺骨的冷风中,朝歌看着高大马车上男人,心中五味杂陈。
要是自己还有机会去长安,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将军。
算了,将军肯定不想再看到他了。
朝歌转过头,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,路上坑坑洼洼的。
刚走没两三步,突然从刚才的马车窗子里扔下来一个重重的东西,砸在了他身上。
是一件狼毫大氅。
厚实温暖的披风几乎可以把朝歌从头包到脚。
那是顾小将军的贴身衣物,上面还似乎带着他的味道。
“谢谢将军。”
朝歌抱着黑色的大氅,踉跄了一步,话刚说出来就被寒冷的北风吹散了。
马车继续向前行驶,周围的士兵看着朝歌这边的状况,不为所动。
整个队伍军容极为整肃,没有一个人多说话。
天越来越黑,朝歌不敢离得太远,就挨着长长的军队走。
可是眼见着就要到了队伍的尽头,再往前走,就只剩他一个人了。
回头看着刚才那辆马车,已经远得快要看不到了,只有黑压压的一片人头。
突然就涌上来一股心酸,就像很多年前被爹娘抛弃一样。
他孤零零地行走在这个世界上,没有亲人,没有朋友,甚至连认识的人也没几个。
阴沉的天气没有一丝光,压得人透不过气来。
以前在欢云楼的时候,他总盼望着有一天能出来,可现在真的出来了,看着这广袤的天地,却又觉得无比孤单。
好像,这天地之间只剩下了他一个人,没有人会靠近他,没有人会和他说话。
他早就已经习惯了依附于别人,每天到了时间就起来干活,跟着教习师父练嗓子,日复一日。
猛然离开,他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。
距离金陵路途遥远,一路上不知道还会有多少艰险……
可是,小暮在等着他回去呢。
冬天的夜里这么冷又这么黑,小暮一个人,肯定会很害怕的。
徐太医正在打盹,却突然瞥见窗户外头有一个瘦小的影子,在颠簸不平的山间小路上,一跛一跛地走着。
那不是顾小将军带在身边的小公子吗?
他揉了揉老眼,正准备再看得清楚些,却突然听见前头传来命令,一声一声往后传。
“将军有令,天黑路窄,原地扎营,明日启程。”
许多士兵听了这命令都觉得奇怪,却也不敢违抗,只得乖乖听令。
按理说,将军受这点小伤,早就该好了啊?以前在战场上受的伤可比这重多了,赶路照样日夜兼程,也没见将军这么矫情。
更何况已经耽误了好几天,京中催得紧,这样拖下去,恐怕要吃一个怠慢天威的罪名。
“咦?你不是那什么,小朝歌嘛,怎么会在这里?小主子没和你在一起吗?”
杜九从旁边的树林里摘了一兜野果子,刚追上队伍,就瞧见黑咕隆咚的路上有个小小的影子挪动着。
远远看着,他还以为是一只竖起来的野兽什么的,走进了才发现他披着的是顾小将军的狼毫大氅。
“杜大人,我有事要回金陵一趟,这些天多谢将军了。以后,我一定会报答他的。”
朝歌即将离开了,心里有着诸多不舍,却没法和将军当面道谢了。
“不是,你无牵无挂的,回金陵去做什么?难不成,是还想回去唱小曲啊?”
杜九疑惑地咬了一口野果子,又脆又甜。
“我最好的朋友,暮歌,他还在金陵,我要回去找他。”
朝歌抬着头,努力分辨杜九在哪儿。大晚上的,本来就黑,他还穿着夜行衣……
“等会,你说谁,咳咳咳!”
杜九一口野果子噎住了,难道将军没告诉他暮歌的事儿吗?
他抬头看向最后面的那辆马车,不知道该不该开这个口……哈哈哈,我们小暮没死啦!
杜九:脸黑心不黑,交个朋友,我保你不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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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块石头滚落,砸在了暮歌的腿上,上面是堆着残垣断木。
“阿朝,别回头了,你和将军快走!”
暮歌用尽了全身的力气,也没能把腿从石块下面拔出来,又随着松动的沙石往下落去。
他伸着血迹斑斑的手想往上爬,再看一眼朝歌的样子,却是没了力气,手也慢慢松开了。
这下面,全都被挖空了,塌下去,就铁定没命了。
头顶上的光逐渐消失,只留下一片黑暗。
以后,有将军保护朝歌,他再也不用担心了。
丧失意识之前的最后一刻,暮歌还在想,可惜了,没能和阿朝一起去长安。
总听阿朝说,长安很美,是整个祁国最美的地方,那里彻夜灯火长明。
要是有下辈子,他也想去长安看看。
他讨厌欢云楼,却喜欢欢云楼给他的名字。
朝歌,暮歌。
如果朝歌是光,他便愿意做朝歌脚下的影子。
朝朝暮暮,长长久久。
“将军,你快救救他……”
朝歌还没说完,就被人从后颈劈晕了,失去了意识。
晕过去之前,朝歌还在想,暮歌今年才十三岁,他还没找到自己失散的家人……
就算是自己死了,也不能让暮歌去送死。
他已经被家人抛弃了,可暮歌是和家人走散的,总有一天还会再碰到的。
顾知礼在这里完全塌陷的最后一刻,抱着朝歌逃了出来。
他不是不愿意救人,是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力气了。
回头,便是三个人一起死。
再次醒来的时候,朝歌躺在宽敞的马车上。
这马车极为奢侈豪华,装饰雕刻都极为考究,里面放置着一张软榻,中间还摆着桌案,上头是一些时令水果。
“醒了?”
顾知礼坐在旁边,一只手吊着,用左手喝着茶。
他换上了寻常公子哥的打扮,却改不了军中的习惯,端坐在那里。
马车走得很慢很慢,而且轮子都用西洋进贡的软胶包了起来,颠簸得不是很厉害,茶壶里的水只是轻轻晃着。
“这是哪里?”
朝歌一张口,就觉得嗓子里疼得厉害,像撕裂了一样。
说话的声音也十分沙哑粗粝,艰涩难听。
“你不是想去长安么?”
顾知礼倒了一杯茶水递过去,这还是他头一次主动伺候别人。
这小东西足足睡了好几天,要不是徐太医说他没事,他都要怀疑这是晕死过去了。
听到回答,朝歌挣扎着爬起来,掀开帘子朝外面看去——
长长的马车队伍,两边都是穿着盔甲的士兵,后面押送着一个装着犯人的笼子。
笼子有一人多高,里面的华殷狼狈极了,那身一尘不染的红衣也破破烂烂,手上和脚上都带着沉重的锁链。
“小暮呢,小暮他在哪里?”
朝歌扯着嘶哑的嗓子焦急地问道,都快哭出来了。
他不能一个人来长安,他说过要带着暮歌一起的。
“你就这么在意他?”
顾知礼把手中的茶杯重重地放在了桌子上,里面的水溅了一桌子。
一醒过来就问那个什么暮歌,他怎么不问问自己有没有受伤?
是谁拼死从那个地方把他救出来,又是谁替他费心讨回公道?
他就不该对这小东西这么好,喂不熟的白眼狼。
“暮歌他和我亲弟弟一样,我有什么都会给他留着,他也对我很好。将军,求求你让我回去找他吧!”
朝歌从床榻上扑下来,穿着薄薄的里衣,跪在冰冷的地板上。
他知道,暮歌有可能……已经不在了,可是,他至少要回去安顿一下暮歌的尸首,不能让他在九泉之下的魂魄无家可归。
冷冽的风从窗子灌进来,外面的树木已经凋零。
“你知道已经过去多久了吗?距我们离开金陵,已经半个月了。你现在回去,怕是连尸体都找不到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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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走得慢,主要是徐太医说了,朝歌的伤要多休息,这些天一直给他灌些参汤吊着。
对外,顾小将军就说自己伤的重,就是皇帝催得紧,也要慢慢走。
“朝歌都知道,可是将军,我必须回去。”
朝歌看着外头落下稠密的绵绵冷雨,想着往年入冬了,他和暮歌都是挤在一起睡的。
他们的褥子薄,又不给炭火用,头一年暮歌特别怕冷,缩成小小的一团挨着他,手脚都生了冻疮。
“停车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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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都已经这样说了,居然还想着要回去。
好啊,既然那么想见到那个小子,他就成全他。
“将军?”
朝歌不知所措地看着顾知礼,不敢起来也不敢动作。
“滚下车去。”
顾知礼胸口起伏不定,窝火得难受极了。
他就是见不得朝歌心里头想着别的什么人,尤其是男子。
既然做了自己的人,就该安安分分,把以前的什么东西都忘了去。
早知道这样,他就不会多此一举了。
“这里是山路,可不可以……”
朝歌看着外头,天快黑了,他想问可不可以给他一个火折子。
可是话没说完,就被顾知礼打断了。
“不可以!是你自己要走,怎么,难道还想让本将军护送你回去?还不快滚——”
顾知礼没想到这小东西居然得寸进尺,还敢和他提要求。
他哪里来的勇气?
凭什么自己要送他去见别的男子?
真以为自己救了他,就要什么都听他的吗?
“是。”
朝歌把没说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,他怕再多说,将军就要更生气了。
其实将军已经做得够多了,他没有资格要求将军在那种情况下去救人,更没有资格要求将军现在和他一起回去。
感激地给将军磕了一个头,他就穿着单薄的衣衫从马车上爬了下去,跳到地上差点把脚给扭了。
站在刺骨的冷风中,朝歌看着高大马车上男人,心中五味杂陈。
要是自己还有机会去长安,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将军。
算了,将军肯定不想再看到他了。
朝歌转过头,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,路上坑坑洼洼的。
刚走没两三步,突然从刚才的马车窗子里扔下来一个重重的东西,砸在了他身上。
是一件狼毫大氅。
厚实温暖的披风几乎可以把朝歌从头包到脚。
那是顾小将军的贴身衣物,上面还似乎带着他的味道。
“谢谢将军。”
朝歌抱着黑色的大氅,踉跄了一步,话刚说出来就被寒冷的北风吹散了。
马车继续向前行驶,周围的士兵看着朝歌这边的状况,不为所动。
整个队伍军容极为整肃,没有一个人多说话。
天越来越黑,朝歌不敢离得太远,就挨着长长的军队走。
可是眼见着就要到了队伍的尽头,再往前走,就只剩他一个人了。
回头看着刚才那辆马车,已经远得快要看不到了,只有黑压压的一片人头。
突然就涌上来一股心酸,就像很多年前被爹娘抛弃一样。
他孤零零地行走在这个世界上,没有亲人,没有朋友,甚至连认识的人也没几个。
阴沉的天气没有一丝光,压得人透不过气来。
以前在欢云楼的时候,他总盼望着有一天能出来,可现在真的出来了,看着这广袤的天地,却又觉得无比孤单。
好像,这天地之间只剩下了他一个人,没有人会靠近他,没有人会和他说话。
他早就已经习惯了依附于别人,每天到了时间就起来干活,跟着教习师父练嗓子,日复一日。
猛然离开,他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。
距离金陵路途遥远,一路上不知道还会有多少艰险……
可是,小暮在等着他回去呢。
冬天的夜里这么冷又这么黑,小暮一个人,肯定会很害怕的。
徐太医正在打盹,却突然瞥见窗户外头有一个瘦小的影子,在颠簸不平的山间小路上,一跛一跛地走着。
那不是顾小将军带在身边的小公子吗?
他揉了揉老眼,正准备再看得清楚些,却突然听见前头传来命令,一声一声往后传。
“将军有令,天黑路窄,原地扎营,明日启程。”
许多士兵听了这命令都觉得奇怪,却也不敢违抗,只得乖乖听令。
按理说,将军受这点小伤,早就该好了啊?以前在战场上受的伤可比这重多了,赶路照样日夜兼程,也没见将军这么矫情。
更何况已经耽误了好几天,京中催得紧,这样拖下去,恐怕要吃一个怠慢天威的罪名。
“咦?你不是那什么,小朝歌嘛,怎么会在这里?小主子没和你在一起吗?”
杜九从旁边的树林里摘了一兜野果子,刚追上队伍,就瞧见黑咕隆咚的路上有个小小的影子挪动着。
远远看着,他还以为是一只竖起来的野兽什么的,走进了才发现他披着的是顾小将军的狼毫大氅。
“杜大人,我有事要回金陵一趟,这些天多谢将军了。以后,我一定会报答他的。”
朝歌即将离开了,心里有着诸多不舍,却没法和将军当面道谢了。
“不是,你无牵无挂的,回金陵去做什么?难不成,是还想回去唱小曲啊?”
杜九疑惑地咬了一口野果子,又脆又甜。
“我最好的朋友,暮歌,他还在金陵,我要回去找他。”
朝歌抬着头,努力分辨杜九在哪儿。大晚上的,本来就黑,他还穿着夜行衣……
“等会,你说谁,咳咳咳!”
杜九一口野果子噎住了,难道将军没告诉他暮歌的事儿吗?
他抬头看向最后面的那辆马车,不知道该不该开这个口……哈哈哈,我们小暮没死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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